询价公告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水务局的委托,拟就抗旱服务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KCZ[2011]11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抗旱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规格要求:装载机(50型)
(1)数量1台。(2)型号及规格:标准铲斗容量:3?;卸载高度3035?;举升高度5200?;最大掘起力165KN;最大牵引力155±5KN;爬坡能力30º;速度I档11.5/16.5KM/H,Ⅱ档37KM/H;额定功率/转速160/2200KW/R/MIN。
四、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装载机设备等的资格证明。投标时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负责送货上门,货物交付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担。
七、投标报价文件基本要求:必须有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授权及说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报价表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等,报价文件采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八、在满足所有要求情况下,合理低报价中标。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下午3时整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按规定收取100元报名费。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康县人力资源大楼11楼)
2、联系电话:0710-5990093
技术咨询电话:0710-5815077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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