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备购置二期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雪路车、挖掘机、手推车等,项目总投资约195万元。
2.2标段划分及数量要求:
六标段:扫路车2台
七标段:挖掘机1台;
八标段:垃圾手推车300个;
2.3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双阳区政府2楼西侧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李处长
电 话:1894309090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刚
电 话:15543150900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