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新建金驹物流中心项目之仓储加工区B07厂房装卸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三环北路一号;
(2)工程内容: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及安装,共7台,其中40/10t-21m 2台,16/5t-21m 5台,造价约400万元,
(3)招标范围: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及安装
(4)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0月。
4.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招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起重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
⑵投标人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⑶具有5年以上的该类设备制造资历,提供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成功运转的业绩的证明,近1年内承担过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4)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装、调试等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得到验证;
(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
⑹投标人必须是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企业,并且质量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⑺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械作业)(指挥);
⑻产品目录、样本及简介;
(9)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0)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捌 万元,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 9 月 6日至2011年 9 月 13 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 9 月 14 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⑴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⑵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⑶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械作业)(指挥);
(5) 投标人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证书;
(6) 产品目录、样本、简介、业绩证明及近年内在徐销售概况;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8)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9) 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 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方案15分,售后服务5分,业绩10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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