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路灯管理处所需高空作业车进行公开招标,迎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和证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ZCH[2010]71号;
二、投标人条件: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三、招标主要货物:高空作业车1辆(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谈判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5日上午9:00
八、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95―3162516传真:0395―3162516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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