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其冶金专用20/5吨双钩双梁桥式起重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
2、招标编号:YGGFSBB100822
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厂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国内产品。报价应为目的地交钥匙价(含税及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取证费),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我公司概不负责)。
4、设备需求:冶金专用20/5吨双钩双梁桥式起重机1台套
详细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年09月15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济源市柿槟村北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动力设备部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若需要电子文档请携带U盘)
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金额的1%,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贰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10年10月9日17:00前(北京时间)
10、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下列文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红色印章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由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委托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投标人如有澄清的问题,请在2010年9月30日17:00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方式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招标人,逾期将不回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12、河南豫光招标办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向前
电话:0391-6711966
传真:0391-671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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