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梅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的委托,就梅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内燃平衡式叉车及汽车起重机采购(第二次重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数量单位交货期
内燃平衡式叉车1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汽车起重机1台
2、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谈判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谈判方在用户所在地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④谈判方如果不是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的正式授权书(提供原件);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时间:2010年6月7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时,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5、购买标书地点:梅州市江南三横街华苑路15栋一层(天然仙风味园斜对面)。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谈判截止时间:2010年6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10年6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梅州市江南三横街华苑路15栋一层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谈判方购买了谈判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出售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谈判文件。
③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19232263923
传 真:0753-22519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梅园支行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 号:4400172814105300058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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