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管机构”)“长财[2009]073号”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执行机构”)受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路面施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CYCG[2009]-ZB-B-012号。
2、招标内容:
包一:LB-2000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
包二:750型全液压多功能履带式摊铺机1台。
包三:12吨全液压双钢轮振动压路机1台。
包四:26吨胶轮压路机1台。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或品牌>对同一种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4月17日至2009年5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至5:00时(北京时间)到执行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本招标文件售价为:包一每套价500元人民币,包二每套400元人民币,包三每套300元人民币,包四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人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包一须交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包二须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包三须交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包四须交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2009年5月5日下午3:00时前缴入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缴款地点:
开户银行:三峡建行长阳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
帐号:42201338401050203873
注: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
8、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6日上午9:00时之前密封递交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9年5月6日上午9: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开标,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2006年以来在湖北境内销售所投产品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9、供货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执行机构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邮编:443500 联系人:曾璐
电话:0717-53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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