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有关机关批准开工建设,资金已到位。为满足路面工程施工需要,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建设所需的道路石油沥青及改性沥青材料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为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以及I-D类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限为壳牌、埃索和韩国SK的道路石油沥青。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应符合货物规格、性能指标要求。70号道路石油沥青分成2个合同、改性沥青为1个合同进行招标(详见下表)。
合同号 型号与规格 数量(吨) 供应路面施工标段 备注
LQ1 70号道路石油沥青 25600 B2、B3 全部散装,数量为预计数量
LQ2 70号道路石油沥青 24900 B4、B5
GXLQ SBS改性沥青(I-D) 42500 B2、B3、B4、B5 现场改性,数量为预计数量
二、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道路石油沥青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营体方式的投标。
1、具有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近三年具有沥青供应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生产或供应中国境内的沥青不少于3万吨);
3、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进出口资格(若是代理进口沥青的)。
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改性沥青生产厂家或改性沥青供应代理商可参加改性沥青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营体方式的投标。
1、 具有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改性沥青生产厂家的正式代理资格;
2、 生产厂家具有生产改性沥青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生产或供应中国境内的改性沥青不少于3万吨);
3、 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四、货物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月10日-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证书(代理商)、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到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邮购业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合同投标,但只能中1个合同。
七、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投标人如需现场考察,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年2月6日10:00—14:30,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6日14: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龙岩武警支队招待所会议室(龙岩市新罗区北龙社区仙龙新村18号),招标人定于2009年2月6日14: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启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招标人: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九一南路36号建行大楼七层
邮 编:364000
联系人:罗震奎
电 话:0597-2262015
传 真:0597-2262000
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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