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河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市市政养护管理处摊铺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采购[2007]66号
三、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四、交货地点:新疆石河子市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4月24日至2007年5月15日的正常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可直接到新疆石河子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也可以交款后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收款单位:新疆农八师石河子市财务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新疆石河子建行军垦分理处 帐号:65001631400052500491 如汇款购买,请将汇款单传真给我中心确认)
3、购买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5号楼三层50308、50309、50310室;
联系人:任卫中 0993-2068366 许明 0993-2068299 孟宪江0993-2068300
传真:0993-2068366 0993-2013361 E-mail: xm1698@163.com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市政府采购中心(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5号楼三层)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按上述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招标方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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